朱子格物之训,未免牵合附会,非圣人之旨。
爱问:「格物之说,如先生所教,明白简易,人人见得。朱子聪明,何故反有不知?」
先生曰:「朱子格物之训,未免牵合附会,非圣人之旨。朱子尝以『格物』为『穷至事物之理』,又训『格』为『至』。如以『至』训,则于『致知』之义不通。盖『致知』者,致吾心之良知也。若以『至物』为义,则致知亦当云『至知』矣。且即以穷理言之,理在心而不在物。若穷事物之理,岂能穷得尽?天下事物无穷,安能一一穷得?」
徐爱问:「格物的学说,像先生所教的,明白简易,人人都能理解。朱子那么聪明,为什么反而不明白呢?」
先生说:「朱子对格物的解释,未免牵强附会,不是圣人的宗旨。朱子曾经把『格物』解释为『穷至事物之理』,又把『格』训为『至』。如果用『至』来训释,那么对『致知』的意思就说不通了。因为致知,是推致我心的良知。如果『至物』是格物的意思,那么致知也应当说『至知』了。而且就穷理来说,理在心而不在物。如果要穷尽事物的道理,怎么能穷尽得了?天下的事物是无穷的,怎么能一一穷尽呢?」
「若以『至』训,则于『致知』之义不通。」
阳明从训诂角度指出朱子的矛盾:如果「格」是「至」(到达事物),那么「格物」就是「到事物那里去」;但「致知」的「致」是「推致」的意思。格和致在这里应该是同义的——格物就是致知在物上的表现。
「理在心而不在物。若穷事物之理,岂能穷得尽?」
这是从实践角度指出朱子格物说的困难:天下事物无穷无尽,如果每件事物都要穷究其理,那永远也穷不完。阳明认为这是「义外」之说的必然困境——把理放在外面,就永远追不完。